問題詳情
3 關於法院文書送達之規定,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A)送達,係由法院書記官交執達員或郵務機關行之
(B)法院書記官不得於法院內,逕將文書交付予應受送達人,以為送達
(C)對於無訴訟能力之人為送達者,應向其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
(D)對於監所之人為送達者,應囑託該監所首長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7458
統計:A(19),B(450),C(33),D(12),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127條 (對無訴訟能力人之送達)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如其中有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送達得僅向其餘之法定代理人為之。
【最愛小凱<3】評論
刑事:送達文書由司法警察或郵政機關行之。民事:送達,由法院書記官交執達員或郵務機構行之。由郵務機構行送達者,以郵務人員為送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