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頭】評論
民法第1173條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贈與之"學費"不計入應繼遺產,只有結婚、分居或營業才能計入應繼遺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