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壹、應記載事項(五)使用管制內容:1.使用分區或編定(1)都市土地,以主管機關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準。(2)非都市土地,以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準。(3)若未記載者,應敘明其管制情形。2.法定建蔽率。3.法定容積率。4.開發方式限制如都市計畫說明書有附帶規定以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或屬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禁限建地區者,應一併敘明。5.是否屬不得興建農舍或已提供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若是,應敘明其使用管制情形(非屬農業用地者免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