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2 所謂「團體協約」,係指勞資雙方以規定勞動關係為目的所締結的書面契約,下列那一項不屬於締結團體協約的當事人?

(A)具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

(B)勞工

(C)具有法人資格的工人團體

(D)雇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3562
統計:A(22),B(115),C(64),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Nelson Chen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本法所稱團體協約,指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