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甲自乙受讓 A 物的所有權,卻始終不知是無法律上原因,後將 A 物轉贈予第三人丙。
(A)乙得向甲請求返還 A 物
(B)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C)乙得向丙請求返還 A 物
(D)丙得主張善意取得 A 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3548
統計:A(26),B(22),C(244),D(245),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83 條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責任。
【用戶】emulous001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