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甲自乙受讓 A 物的所有權,卻始終不知是無法律上原因,後將 A 物轉贈予第三人丙。
(A)乙得向甲請求返還 A 物
(B)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C)乙得向丙請求返還 A 物
(D)丙得主張善意取得 A 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3548
統計:A(26),B(22),C(244),D(245),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r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83 條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責任。

【用戶】張燕盈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183

【用戶】emulous001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以其所受者,無償讓與第三人,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負返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