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i】評論
(B)未受褫奪公權
【梟梟】評論
我也有疑惑,為什麼B不行?
【littleflower3】評論
刑法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nnnnnnnn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