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若未獲通過,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可否再提不信任案?
(A)隨時可提
(B)不得再提
(C)1 年內不得再提
(D)2 年內不得再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1756
統計:A(28),B(215),C(3017),D(49),E(0)

用户評論

蔡明儒】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