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職位分類與品位分類的比較我國人事制度現有兩大系統,一為職位分類;一為簡、薦、委等級的品位分類,兩者之間有下列的區別:(一)品位分類是以人為中心,職位分類則是以事為中心,前者是按個人資格地位的高低為分類,如委任、薦任、簡任,以品位高低來定待遇;而後者是按工作的多少與貢獻來定待遇,工作多而重者,技術高而精者,待遇就高。(二)品位分類是以名來鼓勵人,而職位分類是以利來鼓勵人;兩者激勵的手段雖不同,但皆能對人員產生鼓勵的作用。(三)品位分類由下級升到上級比較容易,職位分類則需要經過多次的考試,唯自六職等以上的職等,則可經由考績升等。...
【Ennis Jang】評論
d-職位分類制度下,職等劃分較多,且採專才專業原則,故非經考試不能升等。 5、凡職位之 ... 4、在品位分類制度下,等級劃分較少,晉升的幅度較大。
【流川楓】評論
品位分類制度是傳統人事管理領域中一種重要的分類制度。所謂品位分類制度,就是主要以個人的資歷條件(如學歷、工作經歷)和身份(如家庭背景)作為分類依據的一種分類制度。它比較強調公務員個人的條件。特點: 1.品位分類建立的是以“人”為中心的分類體系,人在事先。 2.類強調公職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強調的是通才””而非特殊知識。3.職責劃分簡單。4.官位和等級職位可以分離。所謂職位分類,是指把企業中所有職位,依其工作的性質、難易程度、權責大小以及工;作所需的資格與條件,按照一定的標準與原則加以分析比較,進而將每一職位歸入不同的等級。其目的在於,以此作為勞動報酬和任用及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