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訴願人不服原處分機關命其工廠停工之行政處分,提起訴願。受理機關認為訴願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A)撤銷原處分
(B)命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
(C)訴願不受理
(D)駁回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7511
統計:A(5656),B(2974),C(120),D(1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概要

用户評論

Ain't no suns】評論

A選項是應B選項是得所以答案才是A嗎

太陽】評論

TO樓上訴願法81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 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A)撤銷原處分 ---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所以沒問題 (B)命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並 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 (沒有撤銷)可以了解,既然訴願人只想撤銷這處分,訴願機關直接撤銷就好了,如果再命原處分機關撤銷原處分,豈不是多了一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