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當事人於小額事件第一審判決送達後,提起第二審上訴,未於上訴狀載明上訴理由者,應於下列何期間內提出上訴理由?
(A)提起上訴後7日內
(B)上訴狀繕本送達被上訴人後7日內
(C)提起上訴後10日內
(D)提起上訴後20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Juster Austi】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436-32條第2項準用第471條規定,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上訴人應於提起.....看完整詳解

igloo】評論

考的是小額程序準用再審程序補提書狀的部分...

snoopy75smb】評論

(A)提起上訴後 7 日內(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