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師資培育法之規定,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者,經認定其已修畢第7 條第2 項之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者,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參加半年教育實習,其認定標準,由何者定之?
(A)教育部
(B)外交部
(C)內政部
(D)各師資培育大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5567
統計:A(1518),B(10),C(4),D(525),E(0)
用户評論
【YiShou Chen】評論
第 10 條 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者,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已修畢第七條第二項之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者,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參加半年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前項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