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鈺玹】評論
民法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童心】評論
不客氣^^
【願得一心人】評論
民法 §180(特殊不當得利~不得請求返回)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babyeyes888】評論
民法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民法180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一 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二 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三 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四 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縱使約定是無效的,但因為不法原因存在於雙方,所以付了就要不回來了!就像法律規定賭債非債,但如果付了就要不回來一樣的道理!所以選項B才要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