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該法所稱之「相當擔保」,其所規定之擔保品不包括下列何者?
(A) 黃金
(B)機器設備
(C)銀行存款單摺
(D)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6667
統計:A(8),B(561),C(35),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捐稽徵法、稅法有關分期繳納之規定、總則

用户評論

Annie Chen】評論

稅捐稽徵法 第11條之1(相當擔保之意義)  本法所稱相當擔保,係指相當於擔保稅款之左列擔保品:   一、黃金,按九折計算,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核准上市之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其計值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二、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按面額計值。   三、銀行存款單摺,按存款本金額計值。   四、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

珍珍】評論

「機器設備」屬折舊資產不得為欠稅之擔保品(財政部92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0920454333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