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下列營利事業何者不是免辦理暫繳申報之要件?
(A)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B)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C)暫繳稅額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
(D)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9064
統計:A(13),B(4),C(215),D(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藍色申報書,有何優惠規定、不熟的稅法

用户評論

柯文容】評論

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

WIZ*ONE】評論

下列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以免辦暫繳申報:1.      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暫繳稅額後,得免辦理申報。2.      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自98年度起,免辦理暫繳。3.      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由營業代理人扣繳或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者。4.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5.      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