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駕車因變換車道不慎,撞倒騎機車之乙,致乙骨折,乙之機車受損,車上所載放在寵物籃中之貴賓犬傷重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針對骨折部分,可向甲請求賠償醫藥費、受傷期間無法工作之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B)關於機車受損之部分,乙可請求賠償因毀損減少之價額
(C)關於機車受損之部分,乙亦可主張自行修復,由甲支付修復之費用
(D)乙與貴賓犬感情深厚,因愛犬之死亡,傷痛不已,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808
統計:A(23),B(78),C(23),D(12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收養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Sorry更正確的說,民法的「人=權利義務主體」----有"自然人+法人";但是"法人"享有的只是某些部分的權利義務V•S"自然人"享有完整的權利義務(相對來説)
【~必勝~】評論
感謝Auto123oil!所以只有"人"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Sorry更正確的說,民法的「人=權利義務主體」----有"自然人+法人";但是"法人"享有的只是某些部分的權利義務V•S"自然人"享有完整的權利義務(相對來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