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關於民法中規定之勞務性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委任、僱傭及承攬契約皆為有償契約
(B)承攬契約報酬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C)受僱人非經僱用人之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
(D)原則上受任人應自己處理委任事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5345
統計:A(318),B(43),C(16),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合夥、行紀

用户評論

Ace Lin】評論

(A) 委任以處理事務為標的之契約,未必會有報酬,與僱傭契約以勞務給付為目的,並以給付報酬為對價(稱為工資),並受勞基法之保護。 (B)參考民法第127條,消滅時效為兩年。(C) (D)委任契約,受任人具有獨立裁量權,僱傭契約之受僱人不具有獨立裁量權,且必須受僱用人之間度指揮命令,在人格上是從屬於僱用人 ,因此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 

幸福】評論

535委任不一定有償

小李子】評論

第537條(處理事務之專屬性與複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