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撤銷因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自脅迫終止後,至遲應於何時行使其撤銷權?
(A) 6 個月之內
(B) 1 年之內
(C) 2 年之內
(D) 10 年之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6052
統計:A(46),B(245),C(30),D(26),E(0)
用户評論
【用戶】許正榮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93 條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
【用戶】s657119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至遲?沒有人認為10年嗎?
【用戶】s657119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至遲?沒有人認為10年嗎?
【用戶】丸子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撤銷Anfechtung取消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