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 WU】評論
訴願的標的為行政處分ABD的答案皆為行政處分C應提起國賠
【盧妍蓁】評論
現行國家賠償法採雙軌制,除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外,亦可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雙軌指1於行政訴訟中,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向行政法院附帶請求損害賠償。 ex建照遭違法撤銷→訴願→撤銷訴訟→合併請求國賠✤行政訴訟之國賠 →行政法院、合併(附帶)請求、不須裁判費。2被害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書面協議先行①拒絕賠償、不為協議、協議不成立 →被害人可向普通法院提起國賠訴訟②協議成立 →具行政契約性質 →具執行名義✤民事訴訟之國賠 →普通法院、先行協議、需裁判費。※只能挑一種:國賠法§11:「…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默默】評論
訴願只能針對行政處分,路上有洞請求機關修補,這個請求並不是要求一個處分,而是事實行為,不能提訴願。
【a0930830718】評論
是因為行政處分已不存在嗎?未適時填補 = 所以現在已經補上了
【Folgt mir all】評論
我選A我記得稅法不是有訴願現行程序*複查*嗎?》不得逕行提起訴願所以我以為選項A的人民跳過現行程序直接提訴願..
【Ching Lin】評論
訴願法 77條第 7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