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多少位出席,始得為之?
(A)無限制
(B)現有總額過半數
(C)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
(D)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1669
統計:A(90),B(869),C(1103),D(15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上的事業、全民健康保險、ㄅ

用户評論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4條第1項:「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始得為之」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注意本題是問「憲法法庭」另外附上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律命令的情況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第 25 條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評議未獲前項人數同意,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或依第二十一條但書為裁判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4條第1項:「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始得為之」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注意本題是問「憲法法庭」另外附上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律命令的情況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第 25 條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評議未獲前項人數同意,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或依第二十一條但書為裁判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4條第1項:「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始得為之」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注意本題是問「憲法法庭」另外附上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律命令的情況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第 25 條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評議未獲前項人數同意,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或依第二十一條但書為裁判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第 25 條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評議未獲前項人數同意,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或依第二十一條但書為裁判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a36951】評論

憲法訴訟法

star3162000】評論

憲法訴訟法第95條 本法自公布後3年施行。憲法訴訟法公布時間為108年1月4日,所以等於要111年1月4日才會生效所以現在應該還是適用大審法第24條第1項總額四分之三以上的規定

LaLa Chen】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4條第1項:「...

snoopy75smb】評論

(A)無限制(X)(B)現有總額過半數(X)(C)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X)(D)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O)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4 條

@(司法警正取上榜)】評論

 統整

LaLa Chen】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4條第1項:「...

snoopy75smb】評論

(A)無限制(X)(B)現有總額過半數(X)(C)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X)(D)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O)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4 條

@(司法警正取上榜)】評論

 統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