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妍蓁】評論
C乙得拒絕,此時甲就可以終止契約。
【巴德】評論
514-4旅遊開始前,旅客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第三人依前項規定為旅客時,如因而增加費用,旅遊營業人得請求其給付。如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一次解決(B)(C)如果旅遊業者拒絕變更,那就是有正當理由啦~~所以用得514-9旅遊未完成前,旅客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旅遊營業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第五百十四條之五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A)(D)是講藍色部分,不過反過來了!
【Jamie】評論
C乙得拒絕,此時甲就可以終止契約。
【TeReNCe 自信心.堅】評論
(C)甲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但乙「有正當理由」,得拒絕 <-- 要件描述不清.....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