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委員連署提出之不信任案,於何時及如何表決之?
(A)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於二十四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B)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於二十四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C)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於四十八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D)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5484
統計:A(128),B(54),C(289),D(1832),E(0)

用户評論

Ashley Ting】評論

不信任 3心2意

波麗士106上榜!】評論

4f大大的口訣厲害@@

birdbird74011】評論

三天兩夜(72、48)記名投票就是:我就是要讓你知道誰要倒閣XD

Ashley Ting】評論

不信任 .....看完整詳解

snoopy75smb】評論

(A)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於二十四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X)(B)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於二十四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X)(C)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於四十八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X)(D)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O)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

林美】評論

是 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