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s】評論
收養者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阿莫】評論
樓上的問題可以從民法第1077條第3項找到答案
【施威威】評論
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 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