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如其合計面積不超過土地稅法第 34 條規定,可視為一 次出售並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所稱「同時出售」,依土地稅法及其相關規定,是指下列何者?
(A)定約日相同即可
(B)申報移轉日相同即可
(C)定約日或申報移轉日其中一個相同即可
(D)須定約日與申報移轉日均相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3938
統計:A(24),B(96),C(37),D(1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自用住宅適用稅率、稅率、計算、房屋稅

用户評論

Annie Chen】評論

(財政部72.11.16.臺財稅第38135號函)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同時出售多筆土地應同一天訂定買賣契約,並在同一天向稅捐處申報移轉現值,且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 ,並均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可同時適用按10%稅率課徵之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