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減免項目何者不適用自動按消費者物價調整?
(A)喪葬費扣除額
(B)父母贈與子女之嫁妝之金額上限
(C)被繼承人之配偶扣除額
(D)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之金額上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1321
統計:A(13),B(483),C(15),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周華容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2-1 條本法規定之左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一、免稅額。二、課稅級距金額。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四、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財政部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應依據前項規定,計算次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後公告之。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係指行政院主計處公布,自前一年十一月起至該年十月底為止十二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

【用戶】周華容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2-1 條本法規定之左列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 漲達百分之十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 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一、免稅額。 二、課稅級距金額。 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職業上之工具,不計入遺產總 額之金額。 四、被繼承人.....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