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現行所得稅法,某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因投資國內上市公司獲配之股利淨額,如何計稅?
(A) 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不得申請退還
(B)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得申請退還
(C)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不得申請退還
(D)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得申請退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4628
統計:A(156),B(20),C(26),D(15),E(0)

用户評論

beatyula】評論

第四十二條(86.12.30.修正)(轉投資收益免稅之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有前項規定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不得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