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A)人民於訴訟中有受公平審判之權
(B)訴訟程序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C)所有案件均應給予上訴以尋求救濟之機會
(D)應確保人民獲得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4421
統計:A(91),B(130),C(6753),D(411),E(0)

用户評論

李承育】評論

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不得救濟)不知道能不能這樣解釋

Jian Zhi Wang】評論

應該是選舉的訴訟不得再上訴,所以才非所以案件吧

SunnyFunny】評論

(C)所有案件均應給予上訴以尋求救濟之機會 (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之性質 以法律 為有關訴訟救濟應循之 審級制度)釋字第 639 號系爭不同救濟制度之差別待遇固涉及限制人身自由之訴訟救濟,然因審級制度尚非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參大法官釋字4 4 2號解釋指出;立法機關 自得衡量訴訟之性質 以法律 為有關訴訟救濟應循之 審級制度及相關程序 的合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