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契稅如何課徵?
(A)免徵
(B)減半徵收2 年
(C)減徵40%
(D)減徵5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41
統計:A(43),B(49),C(327),D(7),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一、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其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但未依計畫  進度完成更新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情形者,依法課徵之。二、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三、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百分之四十。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五、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免徵土地增值  稅。六、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