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人得被任用為公務人員?
(A)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經判刑確定者
(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
(C)犯內亂罪、外患罪與貪污罪以外之罪,執行完畢者
(D)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8227
統計:A(234),B(141),C(4968),D(1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刪除再復審程序、公務員任用之條件

用户評論

Truly Huang】評論

修正日期102.1.23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 有案尚未結案。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 九款情事者,應依規定辦理...

吳沁昱】評論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小柯】評論

那個以外...沒看到,害我掙扎好久

Kat】評論

"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