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係由下列何者授權訂定?
(A)護照條例
(B)入出國及移民法
(C)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D)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04
統計:A(52),B(494),C(15),D(10),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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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第91條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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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第 1 條本辦法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91 條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於入出國(境)接受證照查驗或申請居留、永久居留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蒐集個人識別資料後錄存。 前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一、未滿十四歲。二、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三、其他經入出國及移民署專案同意。 未依第一項規定接受生物特徵辨識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其入國(境)、居留或永久居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有關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