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統計:A:20,B:56,C:167,D:160,E:0
難度:困難
【趴兔媽】評論
§1031-1I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甲夫乙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婚前繼承其父所留 A 屋,婚後出租累積租金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均無動用;甲死亡時,尚有婚後財產存款 600 萬元,其中有因名譽受侵害,獲得慰撫金 200 萬元。乙於甲死亡時,有婚後自行購置之珠寶價值 100 萬元,及乙母贈與之珠寶價值 100 萬元。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父:租金100+婚後財產600-慰撫金200=500妻:婚後購置珠寶100(無償取得之珠寶不得算入)(500-1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