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安】評論
1.品牌權益來自於消費者的反應差異,如果反應沒有差異就沒有品牌權益。2.是消費者知識的總和。3.品牌權益反應在消費者的行為、認知、偏好上。品牌權益模型(一)品牌權益計價模型品牌權益由四項所組成:1.差異性。2.相關性:衡量品牌對消費者來說有多重要。3.地位:這個品牌多受尊敬或重視4.知識:衡量消費者有多熟悉這個品牌。其中差異性及相關性合稱品牌強度,是我們用來評估品牌的未來性;地位及知識合稱品牌狀態,是用來評估品牌的過去成就。(二)艾克(Aaker)的品牌權益模型艾克(Aaker)提出構成品牌權益的五項要素:1.品牌忠誠度(Brand Loyalty):指消費者對某品牌的偏好性。此為品牌資產的核心。2.品牌熟悉、知名度(Brand Awareness):指消費者對一個品牌的記憶程度。3.品牌認知(Perceived Brand Quality) :指消費者對品牌品質上的整體印象。4.品牌相關性(Brand Association):指消費者透過品牌而產生的聯想。5.其他品牌專有資產:如專利、商標等。品牌組成(一)定義品牌組成包括口號、商標、名稱、音樂甚至服務方式等用來辨別品牌的成份。其概念與企業識別系統相近,但是行銷學者將企業識別系統窄化至只有視覺的部分。(二)品牌組成的選擇條件1.容易記憶。2.有意義。3.令人喜愛的。4.可移轉的:可以移轉到不同的商品上。5.可適應的:可以在環境改變時仍能合適。6.能夠保護的:不容易被模仿或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