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人員之兼職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同意
(B)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
(C)公務員於大學兼課無須經服務機關同意
(D)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 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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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A)、(B)、(C) §15  (A)&(C)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服務機關(構)同意; 機關(構)首長應經上級機關(構)同意。但兼任無報酬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看完整詳解

Vicky】評論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人員之兼職規★,...

popo】評論

關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人員之兼職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同意(B) 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C) 公務員於大學兼課無須經服務機關同意(D)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 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公務員服務法第 15 條: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B)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