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A)§3 三、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B)§12 前項第二款一次記二大功之標準,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 抵銷。(C)&(D)§18 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次年 1 月起執行; 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 執行;未確定前,應先 行停職。※一次記 2 大過應予免職之依據:§12 各機.....看完整詳解
【陳無名】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1項第2★★★:「...
【Vicky】評論
關於公務人員之專案考績,下列敘述何★★★...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B)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2 條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二、專案考績,於有重大功過時行之(A);其獎懲依左列規定:(一)一次記二大功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已敘至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獎金。但在同一年度內再因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者,不再晉敘俸級,改給二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