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訴願法關於管轄之規定,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
(A)該鄉(鎮、市)公所
(B)縣(市)政府
(C)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D)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
統計:A(1),B(9),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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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  共101條  民國 101 年 06 月27 日第 二 節 管轄第4條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