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韓冰依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企業經營者就其商品或服務所負之除外責任 :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前條之企業經營者。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甲從大賣場中購買一台全新電視,並依據其使用說明書安裝妥當,卻在使用後不久爆炸造成甲眼睛失明。關於其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由大賣場承擔一半責任(B)僅由製造商負全責(C)僅由大賣場負全責(D)大賣場與製造商均應負責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2 年 - 092年 第二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3182答案:D「消保法」第8條第1項係商品經銷商之責任規定。依該條項規定,經銷業者對於其所經銷之產品欠缺安全性肇致他人之損害,應與第7條之製造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惟得舉證其行為與損害之發生欠缺因果關係或其欠缺過失而免責。民法第191條之1所定之商品製造人責任,性質為何? (A)無過失責任 (B)過失責任 (C)推定過失責任 (D)衡...
【用戶】行百里者半九十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B)乙縱然證明其就本件除濕機之起火燃燒無過失,仍不得全部免責 (C)丙證明其就本件除濕機之起火燃燒無過失者,即得全部免責 (D)甲證明乙或丙就本件除濕機之起火燃燒有過失者,得請求實際損害額10倍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