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現行犯甲經司法警察逮捕後同意夜間詢問案情,詢問中甲表示身體疲憊精神不濟,拒絕再接受詢問。若警方於日出後再繼續為案情詢問,則依實務見解本件障礙時間應如何計算?
(A)以甲被逮捕當日日落後計算至翌日日出
(B)以甲表示身體不適,拒絕受詢時起算,計至翌日日出
(C)以甲表示身體不適,拒絕受詢時起算,計至警方於翌日開始詢問時
(D)以甲表示身體不適,拒絕受詢時起算,計至其休憩完畢,適宜受詢問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47368
統計:A(38),B(136),C(80),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逕行搜索、司法警察、偽造文書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於此種夜間同意後又拒絕之情形障礙期間如何計算,法似無明文規定。但此種障礙事由是把現實中實際經過之事實時間扣掉不計入,故由有利於行為人之角度可推知,此種不列入24hrs計算之障礙時間自是越少越好,故以拒絕時為始期為佳。終期則自依100-3及93-1規定,算至日出。

97141346】評論

樓上解得很好,我僅附上法條: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四、有急迫之情形者。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第 93-1 條 第九十一條及前條第二項所定之二十四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經過之時間不予計入。但不得有不必要之遲延:一、因交通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生不得已之遲滯。二、在途解送時間。三、依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規定不得為詢問者。四、因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訊問者。

Flanerie122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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