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工友具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得申請留職停薪?
(A)需養育五足歲子女
(B)需侍奉甫年滿六十歲的父母
(C)需隨同任職軍事單位的配偶赴國外工作兩年
(D)需照顧患有重大傷病的兄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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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這一切都是幻覺】評論

工友除得依其他法規申請留職停薪外,其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留職停薪:(一)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或重大傷病須侍奉。(二)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三)配偶於各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服務,因公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五)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六)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但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

whappy501】評論

行政院主計總處工友工作規則第四十六條之一   工友除得依其他法規申請留職停薪外,其具有下列各         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留職停薪:         一、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或重大傷病須侍奉。         二、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         三、配偶於各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           單位服務,因公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其期間在           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C         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五、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           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           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六、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但以該孫子女無法受雙           親適當養育或有特殊事由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