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下列何種職務係須由校長就學校專任教師中聘兼之?
(A)會計主任
(B) 總務處組長
(C) 秘書
(D) 軍訓主任教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1067
統計:A(83),B(1232),C(1409),D(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聘任教師兼行政職、經費核銷

用户評論

Hsin-chieh Ku】評論

其他選項都是外聘的職務人員秘書是專任兼之 例如校長秘書或者午餐秘書~

Chu Yu Cheng】評論

總務處組長 跟 總務組長 似乎不同?前者(如題)是指總務處裡的組長

曾君策】評論

1111教甄網曾經出現徵正式老師但要求兼任校長秘書~

Ivy Chen】評論

我們學校校長的秘書就是專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