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中央政府分為五院,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的院長共有幾位?
(A)2位
(B)3位
(C)4位
(D)5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3277
統計:A(46),B(944),C(133),D(10),E(0)

用户評論

Vanessa Tseng】評論

(一)行政院1.性質: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2.產生: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須立法院同意),任期不定。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3.職權:依法執行法令和國家政策。4.須接受立法院的監督,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和施政報告之責,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二)立法院1.性質: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和監督政府。2.產生:立法委員採民選及依照政黨比例代表方式產生。正、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任期3年。3.職權:(1)議決法律。(2)審查國家預算。(3)質詢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4)對總統提名的人員行使同意權。(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之正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審計長、大法官...

Sophia Chiu】評論

上述資料關於立法委員的任期應該更正為4年

柯明盛】評論

引述2F  SC大:是立法[委員]任期4年,想問大家:連立法[院長]也都只有任期4年啊???

Cat Kao】評論

任期四年結束,正副院長也要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