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父親在民國 111 年 6 月女兒結婚時,給予現金 350 萬元,並贈與一筆土地及房屋,贈與時,土地之市價為 1,500 萬元,房屋之市價為 600 萬元;土地之公告現值為 900 萬元,房屋之評定標準價 格為 150 萬元,若當年度無其他贈與項目,試問父親該年度之贈與淨額為何?
(A) 812 萬元
(B) 1,056 萬元
(C) 1,156 萬元
(D) 2,206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婷】評論
現金 350 萬+土地之公告現值900萬元+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150萬元=1400萬元子女結婚贈與100萬不計入+贈與稅免稅額244萬=344萬元1400萬元-344萬元=1056萬元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