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 Judy】評論
聯合遊戲──四至五歲幼兒的遊戲,會出現簡單的互動行為,像是相互指揮、模仿、命令或交換玩具等。囿於能力的不足,仍無組織、規則或角色安排的情形,僅是簡單的互動行為而已,稱之為「聯合遊戲」。例如:兒童可以一起在沙堆玩挖沙子或堆疊沙塔的遊戲。 合作遊戲──兒童遊戲進入本階段,則是屬於高認知能力的遊戲發展,遊戲是有目的的,有一定的主題、具有領導者與被領導者、角色安排、遊戲器材及遊戲規則等,例如,躲避球、棒球等,需要同儕之間相互的分工合作。
【Elaine】評論
王立杰:十四版 P1-118聯合遊戲(團體遊戲):共同玩遊戲或共同分享相同的玩具,但以個人興趣及需要為主的遊戲.合作遊戲(組織的補充遊戲):有共同的目的,大家分工合作
【劉婕琳】評論
功能遊戲(0~2):無目的的重複操弄,從中獲得快樂建構遊戲(2):操弄、建造物體,有目的的將遊戲材料組織為成品,為創造力的表現,如:積木、黏土、沙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