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甲為廣告主,非公眾人物乙與明星丙為該廣告中薦證之人,乙丙分別接受 2000 元與 20 萬元報酬。若有消費者丁因該廣告不實而受有 30 萬元損害,關於乙丙的責任,以下敘述何者不正確?
(A)即便丙不知情,丁依個案情形,仍可能得依法對丙請求 30 萬元損害賠償
(B)即便乙不知情,丁依個案情形,仍可能得依法對乙請求 3 萬元損害賠償
(C)如乙依法賠償丁,乙得向甲行使求償權
(D)如丙依法賠償丁,丙得向甲行使法定承受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3884
統計:A(45),B(311),C(59),D(40),E(0)
用户評論
【Cash Chang】評論
(B)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 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 所以丁依個案情形,僅能像乙請求2000元的十倍,「2萬元」。 所以(B)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