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莉津】評論
實物→表徵(照片)→符號(圖畫)→抽象(文字)
【我不知道我素隨】評論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魯納所提出之「認知表徵論」,將學習分為三個有順序的發展階段,即動作、圖像與符號表徵系統。(一)動作表徵──先讓學生有所接觸、觸摸實物操作,或參與活動來體驗。(二)圖像表徵──再讓學生看到圖片、畫面,形成心像(mental image),物體知覺留在記憶中的心像(Mental Image),或靠照片圖形等,即可獲得知識。(三)符號表徵──即將概念統整為抽象之符號、語言文字,以符號、語言文字來求知。參考至 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