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評論
(A)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視力經最佳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20度以內(B)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C)聽障鑑定基準:優耳之500赫、1000赫、2000赫聽閾平均值,六歲以下達21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25分貝以上(D)嗓音異常(語言障礙):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或年齡不相稱等現象故選項D之兒童最可能鑑定為身心障礙
【Furby Chu】評論
視障:視力經最佳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20度以內。肢障:一、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二、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聽障: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500赫、1000赫、2000赫聽閾平均值,六歲以下達21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25分貝以上。語障:一、構音異常:語音有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現象。二、嗓音異常: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或年齡不相稱等現象。三、語暢異常:說話節律有明顯且不自主之重複、延長、中斷、首語難發或急促不清等現象。四、語言發展異常:語言之語形、語法、語意或語用異常,致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
【許瑋晨】評論
(A)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視力經最佳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20度以內nn(B)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n(C)聽障鑑定基準:優耳之500赫、1000赫、2000赫聽閾平均值,六歲以下達21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25分貝以上(D)嗓音異常(語言障礙):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或年齡不相稱等現象 故選項D之兒童最可能鑑定為身心障礙
【BABE】評論
(A) 視障:經最佳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小於20度(B) 肢障:永久性(C) 聽障:六歲以下達21分貝以上;七歲以上達25分貝(D)語障之嗓音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