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enW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十八、資源班之排課原則如下:(一)應配合普通班教學進度及協助學生跟上原班學習,以外加時段為之。(二)無法跟上進度之領域,於原班該領域上課時段至資源班學習。 (三)除經鑑輔會決議外,學生於普通班學習節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但有特殊情形者,應經學校特推會同意並報鑑輔會核備後為之。→C(四)國小低年級及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學生,優先以外加時段為之。(五)特殊需求領域之學習,應融入學生原班學習或其他學習領域中實施。必要時,得經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決定後→D,於資源班以單一領域教學。十九、學生於資源班之學習節數,應依個別需要...
【用戶】廖羿淳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總結摩友CH的重點:(B)資源班課程可安排於晨間活動、導師時間或午休等非領域學習時間或彈性課程、第八節時間。以上時間都需要導師及家長書面同意才能實施。 只有課後輔導時間需經過家長書面同意才能實施(C)小宇在普通班學習節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但有特殊情形者,應經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決定後實施。 經過特推會決定後實施(D)特殊需求領域之學習,應融入小宇原班學習或其他學習領域中實施。必要時,得經學校特推會同意後,於 資源班以單一領域教學。經過IEP會議同意後,於資源班以單一領域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