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地政士符合相關規定者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簽證人登記,於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多少元?
(A)一萬元
(B)二萬元
(C)五萬元
(D)二十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9377
統計:A(9),B(11),C(27),D(26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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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貞節】評論

地政士法22條

小法(已上榜)】評論

第 22 條 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作為簽證基金。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因簽證不實或錯誤,致當事人受有損害者,簽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未能完全賠償之部分,由簽證基金於每一簽證人新臺幣四百萬元之範圍內代為支付,並由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該簽證人求償。前項有關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

第 22 條 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作為簽證基金。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因簽證不實或錯誤,致當事人受有損害者,簽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未能完全賠償之部分,由簽證基金於每一簽證人新臺幣四百萬元之範圍內代為支付,並由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該簽證人求償。前項有關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