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何者非屬內政部地政司業務職掌主管之法律?
(A)祭祀公業條例
(B)平均地權條例
(C)土地徵收條例
(D)地籍清理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0585
統計:A(154),B(3),C(5),D(9),E(0)

用户評論

Feng Chun Liu】評論

祭祀公業條例第 2 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在鄉(鎮、市)為鄉(鎮、市)公所。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祭祀公業制度之規劃與相關法令之研擬及解釋。(二)對地方主管機關祭祀公業業務之監督及輔導。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祭祀公業法人登記事項之審查。(二)祭祀公業法人業務之監督及輔導。三、鄉(鎮、市)主管機關: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申報事項之處理、派下全員證明書之核發及變動事項之處理。前項第三款之權責於直轄市或市,由直轄市或市主管機關主管。本條例規定由鄉(鎮、市)公所辦理之業務,於直轄市或市,由直轄市或市之區公所辦理。第二項未列舉之權責遇有爭議時,除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決定之。

lin】評論

***祭祀公業條例是內政部民政司業務職掌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