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請說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掌理之事項為何?並分析護漁是否屬之,應否執行該任務?(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6703
統計:A(19),B(7),C(145),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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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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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