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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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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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 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D)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B) 刑法第49條,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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