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下列何種土地,非屬土地法規定不得為私有之土地?
(A) 市場用地
(B) 礦泉地
(C) 瀑布地
(D) 公共需用之水源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3973
統計:A(319),B(9),C(5),D(29),E(0)

用户評論

Hunter Chen】評論

第 14 條左列土地不得為私有:一、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二、天然形成之湖澤而為公共需用者,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三、可通運之水道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四、城鎮區域內水道湖澤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五、公共交通道路。六、礦泉地。七、瀑布地。八、公共需用之水源地。九、名勝古蹟。十、其他法律禁止私有之土地。前項土地已成為私有者,得依法徵收之。第一項第九款名勝古蹟,如日據時期原屬私有,臺灣光復後登記為公有,依法得贈與移轉為私有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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