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8. 不動產經紀人員執行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動產說明書應經經紀人簽章 (B)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C)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後,應經委託人簽章 (D)不
【評論內容】C.應為「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後,應經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簽章
【評論主題】9.下列甲與乙兩事業結合時,那種情況無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A)甲與乙兩事業之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皆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金額,且其市場占有率各為5%與26% (B)甲與乙兩事業之上一會計年度
【評論內容】“C“2事業結合前各20%均未達四分之—,但結合後達40%超過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2 甲於98年6月1日受乙脅迫,約定將甲所有之動產以遠低於市價之價格出售予乙。事經2年餘後,乙請求甲依約交付該動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於撤銷原先受脅迫所為之意思表示後,拒絕給付(B)甲得撤銷
【評論內容】92條中的「得」撤銷⋯,是指表意人可以撤銷或不為撤銷其意思表示,
【評論主題】10 都市計畫法中所稱之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多少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區?(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五年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 7 條 本法用語定義如左:一、主要計畫:係指依第十五條所定之主要計畫書及主要計畫圖,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二、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三、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1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一、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 現值為準。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 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四、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為準。五、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 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 金額及其他債務予以扣除者,應以併同計算之金額為準。六、經政府核定照價收...
【評論主題】5 依土地法規定,不定期耕地租約得以終止之情形,並不包含下列何者?(A)耕地依法變更其使用時(B)承租人將一部分耕地轉租於他人(C)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D)地租積欠達一年之總額時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108 條承租人縱經出租人承諾,仍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評論主題】8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但興辦下列何種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先行使用者,不在此限?(A)公共衛生事業(B)環境保護事業(C)社會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前項買賣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利人免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一)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二)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款規定委託地 政士申請登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前二項受理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
【評論主題】4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 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鄰地界址 ⑤地方習慣(A)②①④③⑤ (B)②④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④①②
【評論內容】
第55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接受聲請或囑託登記之件,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之,其依第五十三條逕為登記者亦同。前項聲請或囑託登記,如應補繳證明文件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限期令其補繳
第 57 條
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地或經聲請而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即為國有土地之登記。
【評論主題】13 甲將其所有土地出租予乙建築房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契約成立後,乙得請求甲為地上權之登記(B)乙將房屋所有權移轉予丙時,原基地租賃契約對於丙仍繼續存在(C)乙出賣房屋時,甲無依同樣條件優先承
【評論內容】B答案的丙是否就地上權需要重新請求甲登記地上權,還是依所有權移轉而直接移轉地上權呢?
【評論主題】2 甲於98年6月1日受乙脅迫,約定將甲所有之動產以遠低於市價之價格出售予乙。事經2年餘後,乙請求甲依約交付該動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於撤銷原先受脅迫所為之意思表示後,拒絕給付(B)甲得撤銷
【評論內容】92條中的「得」撤銷⋯,是指表意人可以撤銷或不為撤銷其意思表示,
【評論主題】9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協議價購,應由需用土地人依何種價格與所有權人協議?(A)土地公告現值加四成(B)市場正常收益價格(C)市場正常交易價格(D)毗鄰該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11 條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前.....
【評論主題】8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但興辦下列何種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先行使用者,不在此限?(A)公共衛生事業(B)環境保護事業(C)社會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27 條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
【評論主題】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徵收案件,應遴聘(派)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以合議制方式辦理之。其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多少比例?(A)二分之一(B)三分之二(C)四分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第 15 條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徵收案件,應遴聘(派)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以合議制方式辦理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1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一、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 現值為準。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 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四、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為準。五、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 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 金額及其他債務予以扣除者,應以併同計算之金額為準。六、經政府核定照價收...
【評論主題】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前項買賣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利人免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一)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二)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款規定委託地 政士申請登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前二項受理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
【評論主題】5 依土地法規定,不定期耕地租約得以終止之情形,並不包含下列何者?(A)耕地依法變更其使用時(B)承租人將一部分耕地轉租於他人(C)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D)地租積欠達一年之總額時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108 條承租人縱經出租人承諾,仍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評論主題】4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 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鄰地界址 ⑤地方習慣(A)②①④③⑤ (B)②④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④①②
【評論內容】
第55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接受聲請或囑託登記之件,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之,其依第五十三條逕為登記者亦同。前項聲請或囑託登記,如應補繳證明文件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限期令其補繳
第 57 條
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地或經聲請而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即為國有土地之登記。
【評論主題】2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下列何種他項權利時,不得援用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而為之?(A)設定典權(B)設定地上權(C)設定抵押權(D)設定不動產役權
【評論內容】第 34-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 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 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 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 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依土地法第14條之規定,不得私有的土地,若已成為私有者,則如何處理之?(A)得依法徵收之(B)得照價收買(C)逕登記為國有土地(D)所有權視為消滅
【評論內容】第14條左列土地不得為私有: 一、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評論主題】10 都市計畫法中所稱之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多少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區?(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五年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 7 條 本法用語定義如左:一、主要計畫:係指依第十五條所定之主要計畫書及主要計畫圖,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二、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三、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
【評論主題】28. 不動產經紀人員執行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動產說明書應經經紀人簽章 (B)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C)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後,應經委託人簽章 (D)不
【評論內容】C.應為「不動產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後,應經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簽章
【評論主題】9.下列甲與乙兩事業結合時,那種情況無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A)甲與乙兩事業之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皆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金額,且其市場占有率各為5%與26% (B)甲與乙兩事業之上一會計年度
【評論內容】“C“2事業結合前各20%均未達四分之—,但結合後達40%超過三分之一。
【評論主題】13 甲將其所有土地出租予乙建築房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契約成立後,乙得請求甲為地上權之登記(B)乙將房屋所有權移轉予丙時,原基地租賃契約對於丙仍繼續存在(C)乙出賣房屋時,甲無依同樣條件優先承
【評論內容】B答案的丙是否就地上權需要重新請求甲登記地上權,還是依所有權移轉而直接移轉地上權呢?
【評論主題】2 甲於98年6月1日受乙脅迫,約定將甲所有之動產以遠低於市價之價格出售予乙。事經2年餘後,乙請求甲依約交付該動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於撤銷原先受脅迫所為之意思表示後,拒絕給付(B)甲得撤銷
【評論內容】92條中的「得」撤銷⋯,是指表意人可以撤銷或不為撤銷其意思表示,
【評論主題】8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但興辦下列何種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先行使用者,不在此限?(A)公共衛生事業(B)環境保護事業(C)社會
【評論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
第 27 條
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費發給完竣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後,始得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工作。但國防、交通及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先行使用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1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一、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 現值為準。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 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四、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為準。五、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 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 金額及其他債務予以扣除者,應以併同計算之金額為準。六、經政府核定照價收...
【評論主題】10 都市計畫法中所稱之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多少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區?(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五年
【評論內容】
都市計畫法
第 7 條
本法用語定義如左:一、主要計畫:係指依第十五條所定之主要計畫書及主要計畫圖,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二、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三、都市計畫事業:係指依本法規定所舉辦之公共設施、新市區建設、舊市區更新等實質建設之事業。四、優先發展區:係指預計在十年內必須優先規劃建設發展之都市計畫地區。五、新市區建設:係指建築物稀少,尚未依照都市計畫實施建設發展之地區。六、舊市區更新:係指舊有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影響公共安全,必須拆除重建,就地整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
【評論主題】9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協議價購,應由需用土地人依何種價格與所有權人協議?(A)土地公告現值加四成(B)市場正常收益價格(C)市場正常交易價格(D)毗鄰該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
【評論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1 條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前項協議之內容應作成書面,並應記明協議之結果。如未能達成協議,應記明未達成協議之理由,於申請時送交中央主管機關。第一項協議價購,依其他法律規定有優先購買權者,無優先購買權之適用。第一項協議價購,應由需用土地人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前項所稱市價,指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評論主題】6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之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多久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十五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評論內容】
平均地權條例
第 47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前項買賣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利人免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一)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二)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款規定委託地 政士申請登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前二項受理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
【評論主題】5 依土地法規定,不定期耕地租約得以終止之情形,並不包含下列何者?(A)耕地依法變更其使用時(B)承租人將一部分耕地轉租於他人(C)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D)地租積欠達一年之總額時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108 條承租人縱經出租人承諾,仍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評論主題】4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 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鄰地界址 ⑤地方習慣(A)②①④③⑤ (B)②④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④①②
【評論內容】
第55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接受聲請或囑託登記之件,經審查證明無誤,應即公告之,其依第五十三條逕為登記者亦同。前項聲請或囑託登記,如應補繳證明文件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限期令其補繳
第 57 條
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地或經聲請而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即為國有土地之登記。
【評論主題】2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下列何種他項權利時,不得援用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而為之?(A)設定典權(B)設定地上權(C)設定抵押權(D)設定不動產役權
【評論內容】第 34-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評論主題】1 依土地法第14條之規定,不得私有的土地,若已成為私有者,則如何處理之?(A)得依法徵收之(B)得照價收買(C)逕登記為國有土地(D)所有權視為消滅
【評論內容】第14條左列土地不得為私有: 一、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評論主題】32.依相關規定,土地權利人因地政機關登記錯誤請求損害賠償時,自其知有損害時起,最長多久期間不行使,其請求權罹於時效而消滅?(A) 2 年 (B) 5 年 (C) 7 年 (D) 15 年
【評論內容】
如果以土地法來看的話和五年有關的條文如下6條條文:
第 73-1 條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繼承人占有或第三人占有無合法使用權者,於標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超過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依第二項規定標售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前應公告三十日,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
【評論主題】42.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者為非地價稅納稅義務人?(A) 土地所有權人 (B) 設有典權土地之出典人(C) 承領土地之承領人 (D) 承墾土地之耕作權人
【評論內容】B.典權,出典人是繳土地增值稅,出典人贖回典權時,則無息退回土地增值稅,而地價稅則是典權人繳交
【評論主題】6.下列何種土地,非屬土地法規定不得為私有之土地?(A) 市場用地 (B) 礦泉地 (C) 瀑布地 (D) 公共需用之水源地
【評論內容】
第 14 條
左列土地不得為私有:一、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二、天然形成之湖澤而為公共需用者,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三、可通運之水道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四、城鎮區域內水道湖澤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五、公共交通道路。六、礦泉地。七、瀑布地。八、公共需用之水源地。九、名勝古蹟。十、其他法律禁止私有之土地。前項土地已成為私有者,得依法徵收之。第一項第九款名勝古蹟,如日據時期原屬私有,臺灣光復後登記為公有,依法得贈與移轉為私有者,不在此限。